新疆城镇供水水质抽样检测工作由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乌鲁木齐监测站全面实施
根据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城镇供水水质督察暨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和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20年新疆城镇供水水质抽样检测工作,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乌鲁木齐监测站(乌鲁木齐水业集团水质监测中心)负责实施。乌鲁木齐监测站将负责全疆20个设市城市和67个县(市)城镇供水水质水样的现场采集、运输、检测工作及现场对供水企业、供水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