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自治区城镇供水水质督察 暨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和二次供水设施 建设与管理考核工作全面展开
现场督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水源水质监管情况;城镇供水设施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情况;2019年督察通报及整改通知书,以及规范化考核通报问题整改情况;城镇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及《自治区二次供
水技术规范》、《规范新疆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收付指导意见(试行)》执行情况;城镇供水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和执行行业治安及安防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情况。城镇供水水质抽样检测:城镇供水厂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二次供水水质达标及卫生防疫措施落实情况。
督察工作包括现场督导检查和水质抽样检测两个方面。其中,现场督导检查的检查阶段包括:县(市、区)自查阶段、地(州、市)检查阶段、自治区抽查阶段以及水质抽样检查阶段。
督察工作相关要求如下:强化统筹协调,形成水质督察工作合力;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督检查主体责任;强化履职意识,确保水质督察责任落实;强化结果运用,建立水质督察追责机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供排水协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全力配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供水水质督察与管理考核工作。2020年新疆水协重点在城市水质监测管理方面发挥乌鲁木齐水业集团行业引领作用,努力推动新疆地区供水企业信息化建设进程取得新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