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在全省率先出台降低工商业用水成本具体措施
在降低工商业用水成本专项工作中,市供水总公司以国有企业的担当精神,在做好全市供水质量稳定安全,确保全市人民生活、生产经营用水的前提下,主动肩负社会责任,全力支持我市工商业复工复产。公司党委在大力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局做好我市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用水价格工作的同时,积极为我市工商业复工复产提供良好条件,不仅把国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优惠政策全部体现到降低工商业用水成本方面,还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克服种种困难,义不容辞承担起降价损失,为我市工商业复工复产提振信心,并在用水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我市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用水价格(不含特种行业及一次性用水)具体标准为:市城区工商业用水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15元,祥符区工商业用水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11元,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执行。(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